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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界旗帜鲜明倡导科学反对迷信

1999-08-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丰 捷 通讯员 徐 昙 我有话说

随着中央解决“法轮功”问题决策的实施,全国各地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工作成效显著。与此同时,一场深入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抨击封建迷信思想、宣扬科学精神和科学知识的出书热潮正在出版界全面展开。记者日前在采访新闻出版署图书管理司司长阎晓宏时了解到,由于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法轮功”类出版物从1996年一开始出版就已成为新闻出版署的查处对象。1996年至1998年,新闻出版署相继查处“法轮功”类出版物11种,涉及8家出版单位。

据阎晓宏介绍,1996年,“法轮功”类出版物开始在市场上出现,新闻出版署有关部门敏锐地注意到这些出版物中有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内容,于是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和“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图书”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审读。在全面深入分析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新闻出版署决定,对“法轮功”类出版物进行坚决的查处。从1996年至1998年,先后对“法轮功”类出版物给予了收缴、封存、不得继续销售等严肃查处,有关出版单位则受到了整顿和停业整顿等严厉处分。

在分析“法轮功”类出版物得以出版的原因时,阎晓宏认为,一是这几家出版单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宣扬愚昧迷信的东西缺少辨别力,缺乏对科学、唯物论的了解和认识,在出书内容上没有把好关。二是在处理两个效益的关系上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由李洪志操纵的“法轮大法”研究会等“法轮功”组织大多采取图书包销的方式,出版社只看到出书风险小,利润可观,所以让社会效益迁就了经济效益。三是这几家出版单位“三审”不到位,有的书没有经过三审,有的“二审”不认真,终审走过场。把“法轮功”类图书简单看做练气功的,终审草草签字。

阎晓宏说党中央关于解决和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策十分重要、十分及时,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确实不单单是一个宣扬愚昧迷信的组织,更是一个有政治目的和严重社会危害的非法组织。“法轮功”类出版物得以出版对出版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教训,出版工作者一定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

作为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阵地,图书出版肩负着神圣的社会使命,宣扬科学、反对迷信自然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阎晓宏说,新闻出版署正在组织出版界出好揭批李洪志歪理邪说的书,帮助广大党员群众认清他的真实面目,同时大力出版通俗易懂,宣扬科学和唯物论、无神论的读物;另一方面,在今后的图书出版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严格图书出版的审核制度,明确出书指导思想,严格“三审”制度,使出版单位担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阎晓宏强调,科学与愚昧的斗争是长期的,出版界倡导科学精神、宣传科学知识、批驳愚昧迷信的工作也将是长期的,而且一定要切实落实在具体的出书工作中。对出版工作者来说,宣传科学、反对迷信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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